农药药害的处理意见怎么写?有固定的模式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22:41:30

农药是用于预防、消灭或者控制危害农业、林业的病、虫、草和其他有害生物以及有目的地调节植物、昆虫生长的化学合成或者几种物质的混合物及其制剂。农药既可以防控作物病虫草及其他有害生物,使用不当,也可能造成药害,使作物减产损失,污染环境,甚至危害人畜生命安全。
为了保障人畜安全、保证农业稳定生产、保护生态环境。根据《食品卫生安全条例》、《农药管理条例》、《海南经济特区农药管理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农药药害确认和报告:
(一)药害确认:由县农业、卫生、质监、环保、公安、药监、农技、畜牧、工商等部门抽调技术人员组成鉴定组。依据下列内容综合判定,鉴定予确认:(1)典型的药害中毒特征;(2)现场药品物证;(3)药检或解剖证实。
(二)药害报告:
1、负责报告单位和报告人。
(1)农业行政部门;(2)卫生医疗部门;(3)各乡镇政府;(4)村(居委会)、村民小组成员;(5)相关责任人;(6)有关单位和个人等。
2、报告程序: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重大农药中毒事故,必须做到“以人为本”,第一时间向120急救中心或卫生医疗部门报告;医疗卫生部门以最快速度赶赴救治。若是畜禽中毒、作物药害、环境污染,应及时向农业部门报告,各职能部门在24小时内派员到现场调查核实,确定中毒或药害,了解农药名称、有效成分、药害程度、解药方法等,并在3小时内将情况报至县重大农药药害事故处理办公室,同时上报上级有关单位。
3、报告形式:
以电话或书面或传真形式上报。
4、报告内容:
(1)药害(或中毒)发生时间、地点、药害对象,农药名称、有效成分、药害程度、报告人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2)自确认药害结果之时(或日)起按要求及时向有关单位报告。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阻碍他人报告农药药害事故情况。
二、重大药害事故应急指挥系统和部门职责
(一)指挥系统
县政府成立重大农药药害事故处理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农药药害事故防控救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农业副县长任组长,副组长由农业局局长、县农技中心主任担任,成员由县农业、卫生、质监、药监、公安、环保、农技、畜牧、工商等部门的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