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什么是承兑金额,什么是期货买卖?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21:46:00

一、什么是承兑 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 承兑的效力在于:付款人承兑汇票后成为承兑人,表明他已承诺付款责任,愿意保证付款,而不得以出票人的签字是伪造的、背书人无行为能力等理由来否认汇票的效力。 二、如何提示承兑 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提示承兑是指持票人向付款人出示汇票,并要求付款人承诺付款的行为;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汇票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持票人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见票即付的汇票无需提示承兑。 三、法律对承兑人的要求 付款人对向其提示承兑的汇票,应当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3日内承兑或者拒绝承兑。付款人收到持票人提示承兑的汇票时,应当向持票人签发收到汇票的回单。回单上应当记明汇票提示承兑日期并签章。付款人承兑汇票的,应当在汇票正面记载“承兑”字样和承兑日期并签章;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应当在承兑时记载付款日期。汇票上未记载承兑日期的,以前条第一款规定期限的最后一日为承兑日期。付款人承兑汇票,不得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付款人承兑汇票后,应当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 四、如何提示付款 见票即付的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10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持票人未按照前款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在作出说明后,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 通过委托收款银行或者通过票据交换系统向付款人提示付款的,视同持票人提示付款。持票人依照前条规定提示付款的,付款人必须在当日足额付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的规定:外汇、期货、有价证券买卖业务,是指金融机构(包括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从事的外汇、有价证券、期货买卖业务。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买卖外汇、有价证券或期货,不征收营业税。期货是指非货物期货。
期货交易是一种集中交易标准化远期合约的交易形式。即交易双方在期货交易所通过买卖期货合约并根据合约规定的条款约定在未来某一特定时间和地点,以某一特定价格买卖某一特定数量和质量的商品的交易行为。期货交易的最终目的并不是商品所有权的转移,而是通过买卖期货合约,回避现货价格风险。
期货交易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