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人员经办与银行相关业务,该如何规避风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14:43:04
朋友在成都一小规模房地产企业作兼职会计。这个公司的总部在上海,在成都成立的这个分公司估计只是个空壳,在中国银行开户后未发生一笔业务,开户行曾要求公司提供法人授权经办人的资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等),由于对方一直承诺要找一个出纳人员专门经办与银行相关的业务,我朋友暂时代为办理但为保护自己并没有把自己的资料上报。
但这时老板出差到重庆已经快一个月了,对此事好象漠不关心,而且提到过段时间会有一笔200万的资金(来路不明)打到帐上,且再过段时间要汇回总公司去。
现在国家正在对房地产业资金帐户进行彻查和清理,所以开户行给了个期限,要求必须在本周内上报经办人的资料。
请问我这个朋友如果将自己的资料上报给银行、并作为该公司办理银行事务的经办人,会承担怎样的风险?如果不报自己的资料,除了闪人以外还有否更好的对策?

你和你的朋友再沟通一下,做帐的时候有没有什么费用发生?看费用发生的地点和类型。估计一下该企业是从事什么业务的,主要的业务类型是什么!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十四次会议2006年10月31日通过了反洗钱法,今年元月一日正式实施,主要强调了银行的责任,如果该企业一直不能提供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可能会对该企业的帐户进行查封,所以我建议让你的同学再了解一下企业的情况,如果不是正常经营,闪人也不足可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