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构成重婚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09:19:04
我一朋友,几年前于原配妻子并未离婚,而与另一女同居,并在前年生下一小孩,请问他这种行为是否构成重婚罪.
如果要取证,是不是要得到周围居住人的证词,他们是生活在我朋友他母亲家里的,这点是不是充分的证据.

如果能够找到证人或者证据证明双方是以夫妻名义生活的,就可以主张重婚罪

如果不能,只能以非法同居认定,但是离婚时可以要求赔偿

不,因为并没与那女的结婚.

绝对是重婚,但是这类案件以他的原配妻子告为主,并且以其产下小孩为证据,还有他对外称他与同居女子为夫妻为证据,还有其他人的证明为依据,但是小孩是主要证据.

不构成
与另一女同居并没有结婚登记 所以不构成重婚 退一步讲即使与另一女是事实婚 那也是事实婚在后 现在多数争议的是事实婚在前是否构成重婚罪 所以他的行为不构成重婚.

有配偶者,与其他人共同生活,对外以夫妻名义,并为一定的人所知,构成重婚罪.

双方是以夫妻名义生活的,就可以主张重婚罪.否则只是同居和私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