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行使自己的继承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19 15:52:33
我的朋友父亲去世,爷爷也去世,请问奶奶的财产几个伯伯说他无继承权,他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没有遗嘱,按继承法的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去世的,其子女的子女有代位继承权,可以继承去世子女应该继承的份额。
也就是说,没有遗嘱,你朋友有权同其伯伯共同继承他去世父亲的那部分份额。
其他继承人拒不配合的,你朋友可以到法院起诉。

起诉,他有继承权的

代位继承权,说得对

采取代位继承的方式

爷爷去世时,奶奶和父亲都有继承的权利,那父亲去世了,他的那部分的所得,你可以采取代位继承获得。

有继承权`
如果没有遗嘱
首先,他父亲去世 他和他的母亲(若没有离婚)有第一继承权,财产全部归其所有~ 而他的奶奶、叔叔等数第二继承权,只有当他放弃继承,才能取得其父亲的财产
其次,他爷爷去世,他的父亲与父亲的兄弟以及其奶奶有第一继承权,应按顺分财产,而他的父亲去世,他应该继承其应得财产。

如果有遗嘱,应检查是否是立遗嘱之人亲自书写或委托。
如有异议可提出上诉~

有两个决定因素:爷爷是否有遗嘱,爷爷和父亲的去世顺序
有三种情况
1 爷爷立了遗嘱,分了财产给父亲,此时
(1) 若父亲先于爷爷去世,则你朋友不能继承。因为这部分财产会发生法定继承,由奶奶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此时,奶奶若也不立遗嘱,你朋友的伯伯也健在,那么你的朋友就没有继承权。
(2) 若爷爷先去世,则发生遗嘱继承,父亲继承一部分财产,父亲去世后你朋友有对属于其父亲的财产第一顺位继承权,排在母亲之后。奶奶那一份财产同情况(1)

2 爷爷没有立遗嘱。按法定继承进行
你朋友有代位继承权
此时,如果伯伯们不答应,你朋友可以向法院起诉

最后,如果是遗嘱继承,请注意遗嘱的有效性。如立遗嘱人的签名,立遗嘱时要有第三人在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