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家的因果论与法律上规定的神经病人不负刑事责任,他们之间的出入何在?有什么渊源?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10:37:14
前世的因,后世的果。公平么,设若神经病人为后世的个体,他没有必要为之前的因殉葬。法律或者说是俗世尤宽容于佛门?希望有识之士不吝赐教!
居然少人睬,晕,害我提高悬赏分。

...........疯了我。我认为这个问题是这样的:首先,佛家观点是属于德治的思想,而法律当然是属于法治思想了。法治和德治是相辅相成的,它们既有相容的地方又有相对立的观点。相对于上述问题而言,他们的相同之处就是自己造下的孽必须要自己来偿还。
其次,佛家的因果论讨论的是前世今生及其类似的问题,讲求的是因果报应,既然是因果报应,这里应该存在一个动机的问题,即某种思维造成了结果的出现。无因哪来的结果?而精神病人不管是否作为后世的个体,他并不是不为前世的因殉葬,而是前世的因与他没有直接的动机关联或者说并非他主观上故意造成了这种结果。
再次,不是所有的精神病人都不负刑事责任,只有完全的精神病人和间歇性精神病人在发病期的危害行为才不负刑事责任。
....说的自己都有点绕了,完全是个人观点,仅供交流。

没有可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