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合伙做生意,其中有两人是一家的,应该怎样分帐?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03:01:50
有三人想做生意,他们都有独挡一面、组织策划和实际操作的能力。三人实力相当

其中两个人是夫妻(暂时为A方),另一人是一般朋友(暂时称B方)

B方觉得:三人谁做了事谁就先领工钱,剩下的帐应该两股分,理由是两家人嘛(意思就是A方其中有一人是纯粹的打工)

A方觉得剩下的钱应该三股分,因为他们二人之中不应该有“打工仔”,他们都有组织策划的能力。并且由始至终都是这样付出的。如果作两分,与实际付出不等。

请问大家觉得到底应该如何?

这是两个问题,
第一,是股份问题,挣的钱开完工资交完税退去成本按投资多少来分.这叫分红.
第二,是开工资,每个人都是职工,根据各人能力和作用以及出力大小开工资.
就是说,拿到手的钱是两部分内容组成.
一是红利,二是工资.

按他们当初的合伙合同进行利润分配~

如果没有,就按他们当初的出资进行利润分配~

如果也还是分不清,就按他们实际创造的价值进行分配~

如果依然不行,那就按他们的劳力进行分配,不能单纯地按照是哪家进行分配~
因为创造价值是大家一起创造的,不能安户进行分配~

如果有出资,那就按三人的出资比例分,不管夫妻不夫妻,如果说三人中谁做了事谁就先领工钱,剩下的帐也应该分成三部分,因为三个人都是合伙人,这是事先约定的。

能逆睹也回答得很清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