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子女抚养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02:16:41
我与孩子(现年15岁)的爸爸于十年前离婚后一直非法同居。其间她爸爸脱产学习6年,都是我承担抚养孩子的费用。现学成分配外地工作,他以净身出户为由拒付孩子的抚养费,我也不想为了只有3年的抚养费去法院起诉。征得孩子的同意,她父既不愿承担孩子的抚养,就干脆公证解除父女关系。不知这样是否可行,是否合法,请专业人士给予帮助,为盼,谢谢!!!
今年是2007年,十年前是1997年,在94年之后当然不属事实婚姻。我不懂你要等什么事清楚。

首先法律上没有你说的解除父女关系,多我就不解释了,你自己想,二抚育你的子女还有3年的时间,最重要的你说的非法同居主要是已94年为界限,其他的只有等这个问题清楚了才能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