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公安民警行使职权遭嫌疑人讹诈,请求法律高手和律师朋友帮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05:40:11
我是哈尔滨铁路公安局的一名普通民警,在执行职务纠正一名醉汉的扰乱公共秩序行为时,遭到嫌疑人的攻击。对其采取约束强制措施,由于嫌疑人异常健壮,俩名民警在长达一个多小时的过程中不能将其控制。由于长时间的搏斗体力不支和嫌疑人对我头部的撞击,使我昏迷后经抢救苏醒.
伤情结果:我和嫌疑人都是皮外伤.软组织挫伤等轻微伤。
事情结果:我单位并未给与嫌疑人任何治安处罚,嫌疑人住在医院,其家属多次到我单位骚扰,要求对我进行纪律处分,并要求我赔偿人民币1.6万元。单位领导竟然怕影响单位荣誉,多次要求我赔偿。
问:1.嫌疑人的伤害应由谁来赔偿?我本人还是单位,或是伤害结果的发生是由其个人的不法行为造成的,由其个人承担?
2.不知何原因,我单位并未对其扰乱公共秩序.阻碍人名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暴力袭击人民警察的行为做出行政处罚。如果我要求单位对其采取行政处罚是否合法?如拒绝,能否对我单位提起行政诉讼?
我理解大家义愤的心情,但此时不是说气话的时候。希望大家对我以上2点问题解答,或给我指出具体的办法。谢谢大家!

警察是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及社会安定,当人民警察在执行公务中,与嫌疑人发生冲突时或者说警察受到重大伤害时,谁又来为警察伸张正义哪?这是当今警察的悲哀.个人认为,你所在的单位应该公正处理这件事情,作为执法主体的公安机关,不能偏袒任何一方.
按你所说,你的行为是在执行公务中发生的伤害,部位还应该主张你的正义才对,怎么会得到这样不公平的处理哪?????,既是要赔偿的话,也该是单位赔偿,怎么可能是个人陪哪?????,收集个证人证言证物及相关证据,必要时投诉单位法人.

从我国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角度来看!该嫌疑人以构成妨碍公务!就是条款中所指的妨碍公务罪。
在人民警察执行公务时,故意阻碍人民警察执法的:
情节较轻的:
1、警告 2、罚款(500元一下) 3、行政拘留5日以下。
情节较重的:
1、行政拘留15日以下5日以上 2、自己偷偷的用电棍给他来两下

你这个案件的嫌疑人以构成情节较重,建议你当时就迅速将行政处罚审批表添好,找局长签字扔拘留所里!
但是当时你没有时间去这么做!后悔之~~~
其家属经常性到你单位骚扰你以构成妨碍公务!下次来了你直接拷起来收拾一顿!人民群众的毛病都给惯出来了!我们容易嘛我们!我们多少时间都是在无偿加班`(晕,不好意思情绪过了)

回答1、他的伤因该自己负责治疗,你的伤因该由局里面报销!
回答2、你可以要求单位采取行政处罚!如不处罚!你可以到你该公安局的上一级公安机关去行政附议!因该是在法制科做这个复议材料。

好了困的就不多说了!其实你这个都不懂最好不要干公安!群众会骂的!我经常性的遇到醉汉!还没有能把我搞成轻微伤的呢饿呵呵!没事多锻炼锻炼!增强体制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就是我们的任务!

你是在执行公务的过程中,就算你有错,也不应该由你个人来陪,更何况你没错。
坚决不赔,你赔了就等于承认是你的错误。
你的是什么鸟领导,丢警察的脸,怒!

顶一个先。

真是什么人都有啊。。这种败类应该直接拖出去枪毙5分

钟。虽然很气愤,但是冷静的考虑下,建议你可以把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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