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对于被判缓刑人员原单位是否应予保留工职是怎样规定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8 19:36:19
我的一位朋友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判3缓3 ,他原是某国企职工。像他这种情况原单位是否应予保留工职?如果愿单位曾有一个有关的劳动纪律处罚条例,说明该种情况一律予以开除处分,《劳动法》是否回予以相应的保护?也就是想知道,原单位有这样一个“纪律”,是否就一定会被开除?

劳动法界定的是“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单位是否开除员工都是单位的自由权利,如果最终决定开除也是合法的

会被开除的,无法保留工职
它已经被认定刑事犯罪了

如果是企、事业单位,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 第(四)项规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