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能不能追赶违规驾驶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03:24:59
记得,看到过哪个文件有规定的,现在想找,没能找到,大家帮个忙。最好能找出具体的文件和条款,
具体是哪个文件有详细的规定?第几条?原文是什么?我记得一定看到过的。麻烦详细点。

公安部发布《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该规定将于200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新规对于治理超载有很明确的规定:检测结果为严重超载,驾驶人表示可立即消除
  “超载”,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待超载状态消除后放行;驾驶人如拒绝或者不能立即消除“超载”,可扣留车辆。

  对于运送瓜果、蔬菜和鲜活产品的超载车辆,应当场告知驾驶人违法行为事实,但不得采取扣留车辆等行政强制措施。

  规范1 执法必须用规定“法语”

  今后,交警执法的每一个环节,如检查违法机动车驾驶人,处罚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乘车人,对机动车驾驶人罚款并采取强制措施等,都必须使用指定的执法用语。比如,交通违法驾驶人拒绝签收处罚决定书时,交警必须说,“拒绝签字,法律文书同样生效并视为送达”。

  规范2 不得随意开车追违法车

  新规范规定,交警上路执勤执法时,如有必要,可带枪支、警棍、手铐、警绳等武器和警械;执勤警车根据需要,也可配备枪支、防弹衣、防弹头盔。

  只有在交通违法行为人驾车逃跑,有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他人生命时,交警可以驾车追缉。除此之外,交警不得开车追违法车,可当场记下车号,事后追究法律责任,或者通知前方交警堵截。

  上路执勤时,交警必须严格执行安全防护规定,保证自身安全。比如违法行为人拒绝停车,交警不得站在交通违法车辆前面,强行拦截,或者脚踏车辆踏板,将头伸进驾驶室,强行扒登车辆;危险化学品车如发生泄漏事故,交警不得进入警戒区域。

  规范3 疏导交通时不受理投诉

  据了解,路面交警执勤时,经常遇到问路、病人急需赶到某医院救助。今后,交警遇到《110接处警工作规则》所列举受理的群众求助,如遭受不法伤害、意外受伤、突然患病,或者公共财产需要紧急保护等,可要求机动车驾驶人立即停车,提供帮助,配合施救工作。

  对于职责外的紧急求助,不及时处置可能危及公共安全、国家财产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交警应当立即报告上级部门,并配合相关单位处置;对于职责范围以外的非紧急求助,应告知求助人向有关部门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