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朋友名义的房产证公证后承认是共同财产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10:43:20
各位大虾过年好。

小妹有一大堆头痛的事情请各位帮忙。

我和男朋友打算5月份先办婚礼,不登记。
(因为小妹目前申请了韩国的国籍。等国籍拿到手再想跟男朋友办国际婚姻,省得以后麻烦。)
考虑到我们以后会定居在中国,想结婚的时候在中国买套房子。
简单的说...
1. 小妹现在不能登记,先办婚礼。
2. 首付款还有以后的还贷要共同承担。
3. 合同与产权证上想写男朋友的名字。

问题:
1. 这种情况下,有没有一种办法证明这房子是共同财产?
2. 没领结婚证能不能公证财产?且会不会承认是两个人的共同财产?
3. 如果合同和发票上签了两个人的名字。(小妹现在没有身份证只有护
照)等我以后拿到外国国籍,注销了中国国籍这房子还有我的一份吗?
4. 如果我用护照签了合同,护照没有了或更新了。还会有效吗?

谢谢各位! 谢谢!!!

按照你情况,简单的办就是到当地公证处办理婚前财产公证,你俩人可以协商房屋属于共有,以后共同还贷,只要你俩协商好了,公证处就会受理,并出示婚前财产公证,这样就给予你们法律的保护了。
按照我的方法,去当地公证处咨询下吧,公证员也应该按我说的告诉你。

结了婚才算共同,没结谁名就是谁

去律师事务所咨询下
结婚以前买的房子并且是男友名义应该是归男方所有
如果结婚后一起买的应该是共同财产

房产证经过公证后,从生效之日起,以后无论发生什么变化,都可以承认是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