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我姐姐该怎么办?求求你啦 要开庭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5 04:31:12
背景都是乡下的,人物有我姐姐,我姐夫,我姐夫在外的二奶,还有他们的女儿。我姐姐没有工作,有时候打打工几百块一个月,我姐夫是个工匠,跟着他家亲戚去市区务工,那个二奶好像也没有工作,他老公在矿上死了,矿上赔了一笔钱给她,她现在还和公公婆婆在一起,二奶也还有一个儿子。姐姐的女儿10岁。有一套房子(姐夫家的老房子),家里的家当全是陪嫁来的,婚后一点家当都没添置。姐夫和那个二奶勾搭在一起差不多一年了,真正知道二奶的存在是在2006年的五六月份,我姐姐的人比较厚道,也不会出去找证据,也没有这个能力去找物证,人证可能也不算,(有一次,他们两个在一起,被我姐姐看到的,就在大街上闹起来了),之前,我姐姐一直都没肯离婚,因为他说离婚要赔钱,我姐姐没钱,没办法离,就在今年的3月5日发来法院的传票,说是要离婚,男方的要求是要女儿和他一起生活,但是要我姐姐每月给生活费,姐姐是农民,有时候打打临时工,姐姐也想要小孩,我想问一下 我姐姐该怎么处理?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小孩已经10岁了,是不是可以把小孩带到法庭上面让小孩去选择跟哪一方讷?

本案中,对方采取起诉离婚的手段企图取得你姐姐女儿的扶养权,你可以让你姐姐不用担心,勇敢应诉,因为你姐姐有以下的优势:
1、你姐姐在这些起诉离婚当中属于受害方,而你姐夫属于过错方,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在财产分割及你姐姐的女儿的扶养权会适用向你姐姐倾斜。
2、10岁以上的小孩选择跟父母一方生活,能够在起诉离婚争取扶养权的官司中对法官司产生影响。我想你姐姐的女儿一定是想跟你姐姐一起生活的,这有利于扶养权的争取。
3、你在本案中说道:“家里的家当全是陪嫁来的。”按婚姻法规定,这些家当属于你姐姐的婚前财产,但你们要拿出证据证明这些是属于你姐姐的嫁妆。
4、鉴于以上优势,你们应当及时聘请律师,或者勇敢的讲出实际情况。最后再提醒一句:在上庭上要嘱咐好你姐姐的女子,不让孩子在庭因害怕或其他情况,出现不应该出现的意外。

楼上正解,不过要注意证据,你需要用证据去证明你姐夫属于过错一方,比如偷偷录音等手段,否则无法获得赔偿(根据新婚姻法,对于离婚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的损失)

在法庭,说你姐夫有外遇,你姐夫应该会自认,如果他不自认的话,你讲出外遇对象是谁就可以,他们除非不结婚,结婚你姐夫就是伪证罪。

因为他如果不承认自己有外遇而又和你指认的女人结婚从逻辑上是无法辩解的。

当然你姐姐指认对方要体现在庭审笔录和答辩状上。法院生效判决,也是可以通过新证据来请求抗诉或申诉的。无论抗诉还是申诉都是不要钱滴。

你姐夫的情况只存在分割财产一说,没有赔偿这种可能。你姐夫是二百五。要你姐姐对他提出赔偿要求。

和这种男人,还是离的好!你们应该坚持孩子由你姐领养.让那男的贴钱!不过在生活上你要多帮你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