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租凭的有关法律条文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10:16:44
太气愤啦~~
我们这里的大厦,上面那层的洗水间,渗水现像非常严重,我们叫楼上的业主修理,他不肯,还凶巴巴的,太气人了!!

请问一下,有没有什么相关的法律条文可以借来用一下啊?

小女子在这感谢各位.

作为房屋承租人,如果没有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的维修事项时,你可以要求你所在房子的出租人保护你的合法权益。根据是《合同法》第216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第220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221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根据《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的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你所在房屋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楼上的邻居对于洗水间渗水问题予以解决。

找物业,大厦能没人管吗,要不就换地方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四条 组凭期间房屋修缮
承租期间修缮房屋是承租人的义务。承租人对房屋及设备应每隔半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如有必要可不受半年限制,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如发现房屋未及时修理而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承租人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