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无法再与她生活,应怎样才能离开?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13:56:07
我们是94年2月后才在一起至今未办理结婚证,应不属于事实婚姻,我和她一起生活了十年,她脾气暴躁,性情古怪,常为一点小事无理取闹,蛮不讲理,甚至动手打我,别人怎么劝都不听,任何时候都不会给我面子,一提到手开就说要自杀说活不下去了,我真的再也跟她过不下去,两个小孩一个6岁一个4岁,为了小孩我才忍到现在,但我们常吵对小孩成长伤害更大,我也想通过协商分手,但她始终不同意,没法与她进行平静沟通,我知道我有义务抚养小孩,若我带走一个,另一个是否还要付抚养费?因为无法再与她谈下去,我想就这样离开,不带走小孩以后再给孩子付抚养费可以吗?

最好协商分手,实在不行就要去找个律师咨询一下.再多嘴劝一句,这么多年都过来了,真的非要闹到分开不可吗?切不可意气用事!!!

大家对婚姻一直是劝和不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