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把所有的明细帐都采用多栏式的,违反有关规定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13:35:04
我觉得象债权、债务之类的科目打成多栏式的明细帐既明晰又方便打印,应该可以的。请各位多多指教!

没有违反规定,不过实际操作上会出现不方便的情况,建议你费用类采用多栏账,往来帐采用三栏帐比较好。如果你觉得你的方式比较实用,就可以采用,这个没有硬性规定。

一般成本费用科目的明细科目较多,为了便于分类和查看在做帐上一般采用多拦式明细帐本,其他的科目一般不采用这种记张方式.
如果是债权(债务)记帐 可采用活页的明细分类帐本.第一步,在帐本最前页的"帐户目录"上分别添上债权户(债务户)的名称,并在每个户头之间要相隔留出足够的帐页,以备记帐时帐页不够. 如:在应收帐款明细帐的帐户目录中填:佳华有限公司(第1页)\天天加工厂(第10页). 第二步,在相应的帐页第1页的"帐户名称"拦添上佳华有限公司;在第10页的"帐户名称"拦添上天天加工厂.
第三步,在每个帐户的第一页贴上取口纸,并在上面也添上同样的帐户名以便于查找.
在帐务管理上还可以采用在正式的帐本之外建立台帐的方法来进行管理,每个单位的情况不同,业务量也不同,但在记帐的基本方式上都是大致相同的.
以上供你参考.

没有强制规定,但不太方便记帐吧.

不为反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