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继承权的问题帮忙下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12:22:25
具体呢!我也说不太清楚,这是我姐姐家的事情.主要是关于继承权的问题!
1.家庭关系. 老王(父亲) 老赵(继母)小王(长子)大姑娘(继女)小姑娘(继女)
爷爷(老王的父亲)奶奶(老王的母亲)。

2.老王于去年死于车祸,给予赔偿金是8万元现以给3万元,剩余的5万元还没给。国家战地钱给了5万元,保险金给了1万元。现有一房院一处(3间房子)是老王的父亲母亲和原妻子(以去世)共建,房子本现在还是老王的名字。
3.关于继承权的问题……

首先考虑继母是否和老王已经登记结婚..
如果登记了当然 老赵就是老王的配偶.

参与继承的人包括 老王的父亲 老王的 母亲 老赵 小王.非婚生的两个女儿也参与继承..

由于房子现在户主是老王所以 房子应该按照老王遗产来继承..

由于以上继承人均为同一顺序 所以 对于 赔偿的所有款项以及房产 由六人平均分割!!

遗产的其中的一半属于其配偶,剩下的由其父母\子女,配偶平均进行继承。

假设老王老赵已经登记且老王死前没有立下遗嘱

1、老王死后,先分清夫妻共同财产和老王个人财产确定遗产范围,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和老王的个人财产就是老王的遗产,就你所说的,老王的车祸赔偿金不能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只能算作老王的个人遗产、保险金受益人是谁就给谁

2、不知道两个继女年龄多大?如果老王对继女形成了事实上的抚养关系,则有权继承老王的遗产。即老王父母、妻子、儿子、形成事实上的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人均一分,如果没有形成事实上的抚养关系,则继子女不能继承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