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合同中房高2.7米,房屋内高度是否有规定不能矮于多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02:08:55
我的房屋合同中房高2.7米,房屋内高度(除去地板的厚度)是否有规定不能矮于多少?
我现在测量是2.44米,是不是太矮了?我怀疑开发商在高度上缩水了,我应该怎么办?

住宅的高度可以用“米”或“层”来计算,每一层的高度在设计上有一定要求,称为层高。层高是指下层地板面或楼板上表面(或下表面)到相邻上层楼板上表面(或下表面)之间的竖向尺寸。净高是指下层地板面或楼板上表面到上层楼板下表面之间的距离。净高和层高的关系可以用公式表示为“净高=层高-楼板厚度”,即层高和楼板厚度的差叫净高。

国家住宅与居住环境工程中心主编的《健康住宅建设技术要点》指出,居室净高不应低于2.5米;建设部主编的《住宅建筑模数协调标准》中,规定了层高优先尺寸系列宜为2.0~3.0米;《住宅设计规范》规定:普通住宅层高宜为2.80米。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10米,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10米,利用坡屋顶内空间做卧室、起居室(厅)时,其1/2面积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10米。之所以把住宅层高控制在2.80米以下,其目的“不仅是控制投资的问题,更重要的是为住宅节地、节能、节材、节约资源”(摘自《住宅设计规范》条文说明)。另外,建设部《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计算建筑面积的房屋,层高(高度)均应在2.20米以上(含2.20米)。因此,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对房屋层高或净高做出约定,如合同约定“层高”,指的就是图纸上的结构标高(指结构设计图中的所标注的标高),是“净高+楼板厚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