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笛子协会怎样维护会员的权利的报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06:48:32
关于笛子协会怎样维护会员的权利的报告
会员权利的保护也是我们协会运行中的一大重点内容。在上学期我们在这方面有了很好的表现,但还是有些不足的,我将在未来给以加强,相信在未来我们协会会做的更好。本期情况如下:
一, 会员有自愿加入协会的自由。在招新的时候,我们是以自愿是原则把那些积极向上,对笛子有热情的会员招入协会的。
二, 会员参加指导训练和培训的权利。每星期五晚上7:30在一教412(可临时改)上课,主要任务是学理论知识,,回答疑问,欣赏笛乐;每星期天上午9:00—11:00全体会员集训。每晚都有人在七食堂三楼驻守,以便会员练习,会员可上去练习,不懂可向负责人提问。对于干部会员的,还组织干部培训,上次我们在一教412,请了有管理经验的党员来教授管理知识。
三, 会员参加各项活动的权利。不管是定期的培训还是各项活动如:到岳麓山的训练;与英语俱乐部合办的晚会;每次活动都不仅张贴海报,而且由组织部和组长给每个会员一一通知,不让他们因为得不到信息而失去参加的机会;
四, 会员对协会的知情与建议的权利。我们在组织上采取组长负责制,通过贴海报 组长通知和开会等形式把协会各项的事务告诉会员。我们提倡会员发表意见和批评,开通公共电子邮箱为其用,而保证他们的权利。
五, 会员的选举与被选举权。在召开全体会员会议时,由会员自荐,全体会员选举产生了新的干部。对于协会的最高权利机构——笛子协会委员会的产生:委员会由老会员六名 新成员干部三名 新成员非干部一名组成,由会长兼任委员长。由上一届委员会任命新的六大委员(老会员干部组成),待协会新的一届干部产生后,过上一段时间,再由六大委员选拔三干部新委员,由全体会员选举一非干部新委员。由此委员会正式成立。委员会管理制代替会长管理制更能维护会员的权利。
六, 会员发展自我的权利。协会不断发掘有资质的笛友进行重点培养,提拔有能力、有激情的笛友为干部。现在已重点发展了谭自翰等几名笛友(我们称所有会员为笛友)还提拔了何文韬等干部。
七, 不足的是会员的建议和批评不多,我们得创造更好的环境。
八, 我们会在实践中不断的完善会员权利这一块,让我们协会的管理更有人化化。

其实,干事会的活动项目是对会员最好的回报,协会的一个很关键的环节是“执行力”。如果协会的活动,会员不知道,意见及建议不能够反馈。我们作的再好都不会成功的!
给你介绍一个,我们“成都大学职前实践协会”以及很多协会都用到的一个方法“导会员制”。让我们的干事同学每人负责对几位会员的跟踪,包括活动前的通知,活动后的交流,意见或建议的收集。及时汇总并统一解决!

不知道你想干什么?有什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