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丑条约说赔4亿5千两 到底中国赔到多少年才还清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08:26:48
1912年2月12日清朝不就灭亡了么?还继续赔么?算北洋政府头上么?之后北洋灭亡又算国民政府头上了么?

《辛丑条约》中的所涉及的赔款,因为是针对1900年(庚子年)的义和团运动而规定,所以也叫庚子赔款。赔款按中国当时人口计算,每人一两,共计4.5亿两,分39年还清,年息四厘,本息共计高达9.82多亿两,各省"地方赔款"还有0.2亿两以上。因此,总数达白银10亿两以上。这笔巨款相当于清政府财政收入的12倍。各国要求赔款的数目如下:俄国130371120两、德国90070515两、法国70878240、英国50620545两、日本34793100两、美国32939055两、意大利32939055两、比利时8484345两、奥地利4003920两、荷兰782100两,其余的43万余两由西班牙、葡萄牙、瑞典、挪威等国分享。年息4厘,分39年还清,利息共500003000两。本息合计900008000两,以海关税、盐税担保。

条约签字以后,清政府按期给列强赔款。但到1904年以后,银价下跌,而庚子赔款是按银价算的,于是,列国在1905年7月2日,强迫清政府将庚子赔款改为金货债务,并将已经用银偿付的赔款按金价折算,补偿了约8000000两。

这笔巨款还款方法大约有以下三种形式:

1.债券:由清政府发出五种债券,按分摊数额交给各国收执,并以关税、盐税和常关税作为担保。帝国主义遂将各通商口岸50里内的常关税也划归外国人管理的海关税务司管理。

2.额外款:"镑亏借款"。《辛丑条约》规定,赔款数目虽按银两计算,因帝国主义国家的货币用金,还须按照白银市价折合为金币,这样亏损很大,这种亏损称为"镑亏"(以英国货币金镑为代表)。清政府为筹付这笔额外支出,1905年4月又向汇丰银行订借英金一百万镑,借款利息五厘,期限20年。

3.庚款办学:是以美国为代表的帝国主义国家利用"庚子赔款"对中国进行精神、文化侵略的重要活动之一。在中国从事传教、经商30余年的史密斯,曾于1906年向美国总统建议"退还庚款"来培植中国学生。1907年美国国会通过了用"退还庚款"来教育中国学生的提案,1909年付诸实施。从1923年起英、法、意、比、荷各帝国主义国家也竞相效仿,用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