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替死去的父亲继承没有遗嘱的财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17:34:45
爷爷早亡。现奶奶去世,没有留下任何遗嘱。
爷~奶,有子女三人、亲孙子两个、外孙一个。
大儿子早亡。
他的儿子能代替他死去的父亲(代位)继承财产?
(两位亲孙子都以成年)
大儿子早以脱离母亲的户口.
二儿子和三女儿却没有脱离.
大二子早死.
是否应该由二儿子和三女儿有优先继承权?

如果爷爷奶奶去世时他们的父母都不在了,且没有遗嘱,则爷爷奶奶的财产由三个子女继承,各自占1/3。大儿子的1/3由大儿子的子女代位继承。其他孙子、外孙没有继承权。

可以代为继承。份额为其父亲应得的那部分。

根据法律~由子女继承遗产并没有男士优先得权利~而是不管儿子和女儿都有权利继承~你们可以协商继承也可以平分~

这是代位继承的问题。所谓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的死亡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继承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
根据上述定义,已经很明晰:代替死去的父亲继承没有遗嘱的财产是法律所允许的。
二儿子和三女儿没有优先继承权。

老人的遗产有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共同继承,原则上各1/3。儿子死了由该儿子的孩子代位继承,且只能代位继承他父亲的那份也就是遗产的1/3。如果已经死亡的子女有多个子女,把继承的遗产平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