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高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16:03:13
我在一个公司打工 开始他们押我的身份证 我现在不做了 发现他们把我的身份证弄丢了 我应该怎样找他们???他们应该负什么样的责任????有什么法律依据吗??????????谢谢!!!!!!

首先要明确的一点是,单位无权收取任何形式的押金或是扣留职工的证件.
下面是相关法律依据.
1994年3月4日劳动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劳动管理、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即劳部发[1994]118号文件明确指出:“企业不得向职工收取货币、实物等作为入厂押金,也不得扣留或者抵押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暂住证和其他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对擅自扣留、抵押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和收取抵押金的,公安部门、劳动监察机构应责令企业立即退还职工本人”;再有,劳办发[1994]256号文件,对“关于国有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能否参照执行劳部发[1994]118号文件中有关规定的请示”的复函同样指出:“国有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也不得向职工收取货币、实物等作为入厂押金或风险金,对擅自收取抵押金的,劳动行政部门应责令企业立即退还给本人”;另外,1995年7月3日劳办发[1995]150号文件,即“关于用人单位要求在职职工缴纳抵押性钱款或股金的做法应否制止的请示”的复函再次重申了118号文及256号文的精神,并进一步指出:“对于用人单位向职工收取的劳动合同保证金、劳动保护物品及生产工具使用(承包)抵押金等行为也应予以制止。”
因此,单位的行为是违法的.但由于你的身份证已经遗失,不可能再要单位返还给你了,因此,你应当再补办一个身份证,但由此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给你所造成的损失(比如办证时的误工费)都应当由单位来承担.
对于单位的违法行为,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

公司扣身份证是违法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要求处理。
至于身份证丢失,你应该补办,因为补办涉及的相关费用和损失,应该由公司承担。

公民的身份证任何人都没有权力扣押,更何况是弄丢了。如果你有证据,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劳动部门检举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