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不是在我手上丢失的我该付责任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06:02:03
我是一名移动公司的营业员,我和另一名同事同时在外派营业厅上班.在下午1点的时候我们要和另外2名同时交班.并且要把上班时所收的款添一张清单.我当天收了4000元整.另一名同事收了2300.交班时我把4000元交给了和我同时上班的同事.她来添写清单.然后我就去换衣服,当我再次见她的时候.她说钱全部丢了.我们报了警,之后公司的处理是我们一人承担一半,也就是我需要付3150元.我想咨询,我该不该出这些钱.
谢谢你们的援助.
两个人只能添一张清单.是轮流添的.当天该她了

问题是,你的同事是否认可你把4000元交给她之后丢的呢? 如果是的话,丢钱的责任应该由你的同事一个人来承担。当然公司要你们两个来赔应该没有问题,因为你们两个人对所收的钱有个共同的保管义务,对公司要承担连带责任是没有问题的。但,问题时,你可不可以向你的同事追偿你赔的这部分。如果说你的同事承认你把钱交给了他,那么由于他的过失,导致钱丢失,那么他要承担全部的责任的。

我认为是你失职,即使不在你手上丢失,但还应该负责。

你把钱给他干什么? 你应该自己写单 然后交给上级 或者规定交谁就交谁

你自己操作失误 不FIRE你就不错了

应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