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问我售房的合同是否有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13:56:59
我于2002年出售了位于北京市通州区农村的几间独院的平方,大约占地2亩左右,房屋的土地属于国家的宅基地,因为当时确实不懂法律,以8000元出售的。也没有办理什么真正的过户手续,只是在大队里进行了更名,买房人为外地农村户口,后来听说国家的宅基地不允许买卖,因为宅基地的使用权证现在还在我手里,而且还是我的名字。我想咨询一下当时签定的买卖合同时候有效?大队是否有权利将宅基地转让给外地人?如果我想通过法律解决这个问题应该如何办理?
我现在的目的是能够把地要回来,所谓的过户好象也只是在大队的名单上改了个名字

宅基地是不允许买卖的,这是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不轮是大队的还是任何人都不能买卖。所以你这个合同是无效的,最终结果是你收地还钱。
但是别人不知道的话也无所谓。国家不会主动去找你的。

想要回你的地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合同无效,这样双方返回财产。。。不过你要把8000元这几年的利息给人家

你的宅基地是属于集体所有的还是经过国家土地规划部门规划过的土地
你的使用权证上有明确的表注

集体所有宅基地不能转让
规划过的宅基地可以转让

转让必须经过登记过户才能真正的过户

你现在的目的是什么?
如果是可以转让的 你现在不想转让了 你可以收回
但是 你必须支付对方 增值部分的价款
以及对方在土地上的添附物(合法的)的价款

建议协商解决 让对方支付一定的钱 然后过户

(请大家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