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李某的缓刑应否被撤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1 10:51:30
李某因失火罪被判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两年后,李某被控在缓刑宣告曾盗窃工厂仓库财物,经查证属实,并构成盗窃罪。
问:李某的缓刑应否被撤消?

应当被撤消。
缓刑是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间,必须遵守一定的规定,当缓刑犯违反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和义务时,就要被宣告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刑法》第77条规定了撤销缓刑的三种情况:
1.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有新罪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罪作出判决,与前罪所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缓刑考验期不能计算在新判决的刑期内。至于在缓刑考验期内所犯之新罪,是在缓刑期内发现的,还是在缓刑期满后才发现的,都不影响缓刑的撤销。只要再犯之罪没有超过追诉时效,都要先撤销缓刑,再实行数罪并罚。
2.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发现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罪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应执行的刑罚。
3.被宣告缓刑的犯罪人,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刑法》第75条明确规定了缓刑犯在考验期内应当遵守的规定,这是缓刑犯应履行的义务,也是其真诚悔罪、积极改造的表现。

应当

是的.

应当撤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