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该支付违约金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10:30:24
我现在正在和我的公司谈协商离职的事情,原因是公司要注销,非让我和另一个新成立的公司签约,我不同意就不给我解除合同,我要求和以前离职的员工一样不交违约金,但是公司不干,我们公司以前离开的每一个人都没有交违约金,为什么非要让我交?我想问一下,如果事情到了非交不可的程度,交违约金是不是按照合同上面写的工资数来计算?(合同上写的数目和实际相差很大)
补充一下,公司说如果和新公司签约,就可以和现在的公司协商离职,如果和别的公司签约,公司就不同意协商离职,要求支付违约金辞职。

别理他们。
建议你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现在书面通知公司 你要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然后一个月后离职就行。不用交什么违约金,因为该约定是违法的。让他起诉你好了,不过我想不会的,因为他的法律顾问肯定不是傻子,肯定知道没有什么违约金的,因以,劳动法制规定劳动者离职只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注意是通知,不是申请),没有其他条件。

你不用叫违约金,相反,你应该让他们给你违约金.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吧.

去找个律师, 跟你们头谈一下, 就没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