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我们的共同财产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6 23:11:08
丈夫赌博,我们时常生气,今年他离家出走,已经两个多月了,先后也回家和我提离婚,我不同意, 我和他在一起四年了,是农村的结婚仪式,2005年4月,因为我怀上了孩子,我们办的结婚登记。他们家出钱给我们买的三间房子,(我们一直都住这个房子)2005年8月份,乡里换房照,才把以前的房主的名字换成我丈夫的名字,请问这个房子是我们的共同财产吗?如果买房子时,我们只是事实婚姻,而没有登记的话,这房子又该怎么说??

应该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是登记后办的更名房产证.但是如果你有离婚的打算,还是介意你最好先去免费的律师咨询处问清楚,这样你也明白自己的得失!

应属于你丈夫的个人财产.仍是你丈夫的个人财产.

根据你的情况,房产有你的一半。

如果登记后买的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登记前买的房子,用的是别人的名字,登记后改为你丈夫的名字,也是你们的共同财产。是属于财产赠予,婚后赠予,没有书面特别约定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予。

如果登记前买的房子,用别人的名字或你丈夫的名字,登记后没有改名的,就是你丈夫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