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有什么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09:21:23
第一条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工作内容:乙方同意服从甲方生产(工作)的需要,在岗位承担 工作。
第三条 薪酬:岗位工资为 等 级 元/月(其中含法定假日、加班费),绩效工资 元/月,员工收入国家规定纳税要求时,由员工自行承担,甲方代缴。
第四条 生活福利待遇
(一)补贴待遇:职务加给 元/月, 年资补贴 元/月, 车辆补贴 元/月, 通信补贴 元/月, 学历补贴 元/月。
(二)乙方因工负伤,医疗终结期间的工资按乙方的日工资支付,其医疗期间的费用由甲方负担。
(三)工作满一年,员工可享受年有薪休假日12天。
(四)非生产岗位员工,节日假及休息日另行商定。
第五条 劳动保险和劳动条件
(一)为使乙方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规定为乙方提供必需的生产(工作)条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二)公司对于优秀员工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符合条件的员工享受公司给予的五种保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计划生育保险,其中按国家规定个人所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
第六条 劳动纪律和民主权力
(一)员工必须遵纪守法,执行企业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按有关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处罚。
(二)按有关规定,员工有充分的民主权,组织员工参加企业的经营管理,企业欢迎员工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合理化建议取得经济效益的,给予奖励。
第七条 合同期满的终止、变更和解除
(一)合同期满后即终止执行。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完不成本职工作的);
2、严重违反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乙方患病或非工伤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该岗位工作的;
6、因乙方的表现甲方认为不适合在本公司工作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甲

我看有几点不太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1.社保费用的缴纳对象应该是全体员工而不是表现优秀者;
2.乙方表现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给予解除合同之规定不妥,应规定详细的实施细则予以说明,并经职工代表会议通过,报劳动部门备案;
3.乙方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的情形还有在试用期内;
4.技术培训费用需要有正式培训机构出具的证明,否则难以获赔;
5.单位不能收取保证金,这个内容劳动法有强制规定;
6.司机岗位员工,违反交通法规及擅自出车造成的损失,只要他在工作时间内,他就是工伤,单位要承担管理责任,但单位可以追究他的行政责任。

太苛刻了!!!

岗位工资为 等 级 元/月(其中含法定假日、加班费),法定假日,加班费可与平日工作不一样啊.法定假日是3倍,周末是2倍,平时加班是1.5倍啊!

社保是每个企业必须为员工购买的,而不是只有优秀员工才能享有的!

因乙方的表现甲方认为不适合在本公司工作的并不是解除合同的必要条件,甲方有义务调整岗位,再不合适的则可解雇.

此合同没有什么问题,没有违反《劳动法》,《合同法》的规定。但此合同未明确的数字(如**员/月工资等,不能违反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