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法律求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04:11:56
法律求助,我爸爸在3月底的一天,按照本镇上的雇主的指示,利用雇主提供的条件和同村的人一起去做工(雇主承接的沥青活,要求我爸等人去做工,没有合同,每天**元,是按照工作日结帐的,工钱有时候不是当天结算清楚的,等雇主有了钱才给我爸爸的.)在吃完中饭去干活的路上(午饭是*元一份的工作餐(雇主付钱),雇员可以找小饭店吃)我爸爸坐的同伙开的电动三轮车翻身了,我爸爸头部受伤(多处),其中另两个同伙的人也坐在车上,但是却是相安无事,连同开车的驾驶员(也是同伙)也没有受伤.后来我爸爸由同伙送往医院抢救.住院两个礼拜,花去2万不到人民币,期间雇主也拿出了几千的医疗费用(在我的追讨下所得).由于是头部受伤,在两个礼拜住院后,医生没有先提出可以出院的事情,但是我爸爸可能是因为受伤部位影响的关系,执意要离开医院,无奈只能出院.医生指示:回家静养,按时服药,尽早的复查!现在我爸爸在家修养,雇主没有来家探望过.但是我爸爸的性格却是大大不同以前,讲话判若两人,思路不稳定,不信任任何人.医生说这种脑外伤的病人恢复期比较漫长,期间不可以从事劳动,也可能有后遗症.还有其它的康复治疗效果比较好(可是我爸爸现在已经出院,要康复治疗需要到其它医院,还要花费几万元的金额,)所以考虑到我爸爸以后的生活能力状态,我想请问,这个事情我们该怎么做?雇主应该承担的责任是多少?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具体赔偿金额如何计算?

雇员受到伤害的,雇主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你的情况,可以申请伤残鉴定,到法院起诉雇主。

关于赔偿标准,可以参考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十八条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第十九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