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请大家帮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06:42:39
请大家帮帮忙,事关人命啊。。谢谢。。我的家人是一名长途汽车的乘务员,2006年底在高速公路上遇到了车祸,车祸原因是我家人乘坐的汽车追尾了,与一辆油罐车相撞,整个事故的责任人是我家人所坐的那辆汽车的司机的责任,我的家人也因为这场车祸,失去了一条右腿(从胯骨往下保留了10公分),现在我应该如何处理?请专业认识给予帮助,万分谢谢!目前我们没有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和工伤鉴定,应该什么时间去进行办理鉴定程序?处此以外我还需要进行其他哪些鉴定和证明?在办理的过程中,应注意哪些问题?我应该怎么通过法律程序来处理,并且是否还有其他途径?麻烦诸位,给我一个详细的答复,好吗?在此我再次谢谢您对我及我们一家的帮助!祝好人一生平安!
问题补充:(目前已经超过了交警进行调解的时限,10个工作日,这个问题已经转交到当地法院进行处理了!事故责任认定是我家人乘坐的这辆汽车司机的全部责任,并且司机和公司是雇佣关系,车主是绝对有赔偿能力的,因为车主不是私人的,是交通部门下属单位的一个实体单位!公司现在承认已经买了保险,险金26万,其中有6万是医药费用。我家人的基本工资是450元,计算方式是按照450元的标准计算吗?我家人的年龄是47岁!现在除了伤残和工伤鉴定以外,我们还需要进行那些鉴定或证明?如果进行法律诉讼,这类案件大概需要多长时间才能审理结束?在这里我再次感觉那些曾经帮助和支持我们的人,祝您一生平安!)

1、应该什么时候去做伤残鉴定,通常应该在治疗基本结束(出院)后即可去做伤残鉴定,时间早几天晚几天没有问题。
2、去做伤残鉴定应该到当地的公安系统的法医鉴定中心做。具体地点(门牌号码)可以问交警,他们肯定是知道的。
3、既然事故责任已经认定,当前最重要的是预防“肯赔但没有能力赔”的问题。为防止这种情况出现,应该注意几件事:一、司机和车主是雇佣关系还是租赁关系;二、司机和车主的经济能力;三、该车的保险情况,特别是有没有购买车上人员责任险以及保险额度;四、司机和车主就本事故对你家人赔偿的态度。
4、应有的赔偿包括: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五)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八)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九)精神损害赔偿费:可依照伤者的年龄、家人的状况适当提出。
5、以上赔偿费很多都是根据当地的社会平均水平决定的,可以请交警计算或者向律师咨询。如果司机和车主积极协助赔偿的话,在交警处解决即可,如果对方不负责任,那就只能向法院起诉了,总之社会和法律是会帮你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