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可列支的宣传费按什么计提,%是多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0 21:38:15

根据税务部门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有关规定,就这个问题可以归纳整理以下两方面的内容:一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业务宣传费(包括未通过媒体的 广告性支出),不得超过销售(营业)收入0.5%的范围,可据实扣除。超过0.5%的部分当年不得扣除,以后年度也不得扣除。其二,业务宣传费的列支标准为销售(营业)收入,这里的销售(营业)收入指的是:“主营业务收入净额+其他业务收入”二者之和。另外,还应提及的是业务宣传费和广告费是两个问题,有两个不同的扣除标准,因为你只提到业务宣传费,没有提到广告费,所以对广告费的扣除标准,我不在这里赘述。相信我的回答对你理解这个问题会有一些益处。

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主表的第一行数据,附表1中收入明细表的第一行收入数据,具体包括以下项目:
一、销售(营业)收入合计(2+7+12)
1、主营业务收入(3+4+5+6)
(1)销售商品
(2)提供劳务
(3)让渡资产使用权
(4)建造合同
2、其他业务收入(8+9+10+11)
(1)材料销售收入
(2)代购代销手续费收入
(3)包装物出租收入
(4)其他
3、视同销售收入(13+14+15)
(1)自产、委托加工产品视同销售的收入
(2)处置非货币性资产视同销售的收入
(3)其他视同销售的收入
提取比率:0.5%

晕,难道又是我记错了,我记得是如果收入在1500万以下计提标准是千分之五1500万以上是千分之三,超过部分可以下期抵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