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社保衔接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03:38:19
我大学毕业后,在把户口落在了南京人才市场。在江苏工作两年,在南京办理了保险。07年3月份辞职,4月份在北京找到了工作。试用期两个月,也就是到6月份开始,北京的单位可以为我上保险。但是北京这边好象不能接收外地转过来的保险。我想请问,我中间断掉的这几个月怎么样续上才能使我的缴费年限不被中断,以后这两地的保险还能否衔接上去?

你不必把南京的帐户转到北京。

可以在北京新办理一份企业职工参保,离职后将社保帐户转(留)到户口所在地,如果以后户口不在南京了,也将原南京的帐户转到户口所在地去合并计算,退休待遇是在户口所在地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