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佩克成员有哪些国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08:20:51

问:什么是欧佩克?

答:“欧佩克”即石油输出国组织。它是一个自愿结成的政府间组织,对其成员国的石油政策进行协调、统一。欧佩克旨在通过消除有害的、不必要的价格波动,确保国际石油市场上石油价格的稳定,保证各成员国在任何情况下都能获得稳定的石油收入,并为石油消费国提供足够、经济、长期的石油供应。

问:欧佩克是哪年成立的?

答:欧佩克是1960年9月14日在伊拉克首都巴格达成立的,创始成员国有5个,它们是:伊朗、伊拉克、科威特、沙特阿拉伯和委内瑞拉。1962年11月6日,欧佩克在联合国秘书处备案,成为正式的国际组织。

问:具备何种资格才能成为欧佩克成员国?目前欧佩克都有哪些成员国?

答:欧佩克组织条例规定:“在根本利益上与各成员国相一致、确实可实现原油净出口的任何国家,在为全权成员国的三分之二多数接纳,并为所有创始成员国一致接纳后,可成为本组织的全权成员国。”

该组织条例进一步区分了3类成员国的范畴:创始成员国———1960年9月出席在伊拉克首都巴格达举行的欧佩克第一次会议,并签署成立欧佩克原始协议的国家;全权成员国———包括创始成员国,以及加入欧佩克的申请已为大会所接受的所有国家;准成员国———虽未获得全权成员国的资格,但在大会规定的特殊情况下仍为大会所接纳的国家。 目前,欧佩克共有11个成员国(括号内为加入欧佩克的时间),它们是:阿尔及利亚(1969年)、印度尼西亚(1962年)、伊朗(1960年)、伊拉克(1960 年)、科威特(1960年)、利比亚(1962年)、尼日利亚(1971年)、卡塔尔( 1961年)、沙特阿拉伯(1960年)、阿拉伯联合酋长国(1967年)和委内瑞拉( 1960年)。

问:什么是欧佩克大会?

答:欧佩克大会是该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各成员国向大会派出以石油、矿产和能源部长(大臣)为首的代表团。大会每年召开两次,如有需要还可召开特别会议。大会奉行全体成员国一致原则,每个成员国均为一票,负责制定该组织的大政方针,并决定以何种适当方式加以执行。

欧佩克大会同时还决定是否接纳新的成员国,审议理事会就该组织事务提交的报告和建议。大会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