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单信用证下,各种单据签发日期应该怎样排先后.?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16:39:06
各种单据日期如何签发才能避免不互相矛盾?避免议付时出现银行找碴.
谢谢小黄瓜的关注.
如果我提交的B/L显示日期没问题.符合信用证对装运条款的要求.但是其他单据日期出现了互相矛盾的情况(但是都早于要求交单日期,也就是说单独的来看,每个单据都没问题,但是综合来看就互相矛盾),而信用证对这些单据又没有明确规定签发日期.那银行会拒付吗?

比如在一桩交易中,对方要求报关单和B/L.(虽然一般并不要求提供报关单).我事实上晚装船了,但我可以通过倒签提单,来将B/L单据上日期提前,来满足信用证要求.但是我提供的报关单没办法更改日期,这样就产生了矛盾.银行会不会说我装船先于报关,这明显不合情理,从而拒付呢?

装船日期在信用证规定的时间内。(信用证要求)

其它的,按常理理解的合理范围。如,
一般产地证,装箱单,质量证明等要早于装船日期。(装船前就应该办好的)
如果是鲜活/保质期短的东西,质量证明开具时间不能太早。(当时合格,后来不鲜了,不能代表装船时的品质)

质量证明签发日期晚于装船日期也是可以理解的,但上面的收样日期要早于。(样品早交了,出证明晚些)

单据日期不得晚于交单日期(交发票时10号,发票的开具日期却写的12号,那你9号开具的署名12号,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