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名渠的怪事续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18 07:32:32
平山县兴民渠的怪事就是多,前几天还说是把土地卖了120万,首付20万房子盖好后付30玩,售完后付50万.剩下的20万留俩套房子单位用.现在还没有过了几天主任就又变了说法,改称和房地产商合作建房,真是变得快啊!为什么呢?原因是见到了网上的帖子.请问你的弟弟啥时候变成了房地产开发商呢?究竟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不敢公开告诉大家呢?作为一个领导你说的话还能让人相信吗?据说签合同的时候我们的局长也在场,究竟怎么签的呢?能给我们一个合理的答案吗?还有,有人说我们的地皮没有那么贵只能卖6-7拾万元,请问你做过评估吗?既然是合作建房,为什么要瞒着职工呢?怕他们入股吗?以上我也只是不明白随感而发,请大家发表自己的观点.
现在实行股份制,既然是合作建房为什么不可以和职工合作呢?只有和他弟弟合作才好吗?

现在的社会怎么能这样呢?这不是没有王法了吗

好些领导村干部,都是钻法律的空子,靠着村民不懂法律,在加上些领导的臭架势来欺压百姓。领导跟领导之间的关系也都特别乱```跟本没有说替低层下属想想的,有钱自己家人赚,首先想到的都是自己家人,那说理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