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父异母房产应该属于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11 07:21:30
我爸爸现年77岁,一生共生养了两个子女,哥哥和我(我是女儿)。哥哥是我爸爸前妻生养的。前妻早年过世。哥哥与77年结婚,结婚后并与我爸爸分家,爸爸把当时唯一的房子让给了哥哥和嫂子,住在老房子里。建立了一个新的家庭。爸爸在前妻过世三年后,并又娶了后妻,当时他们没有房子住。就住在厂里宿舍。在1981年生养了我。并与1982年砌了一套房子。这房子产权为爸爸妈妈所有。2005年爸爸妈妈考虑到自己年岁已高,就把房子的产权转让给我。现在哥哥突然提出要和我分现有房产,我想房子是我爸爸妈妈和我共同生活26年公有的财产。继承权理当是我。

1.产权可以转让,所有人可以自由处分
2.转让的时候要记得更改房产所有人名称
3.如果你哥哥的那个房子的房产登记的是你爸爸的名字的话,以后你父母去世之后可以分他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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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关系中,最需要注意的问题:不论父母是否离婚和再婚,孩子一经出生,则此生与他们的关系是无法割断的。

你哥哥的那套房子,主要是看你爸爸在与他分家的时候,是明确表示赠与其所有,还是仅仅借其居住,要看房产登记情况。

你现在的这房子,因是你爸爸2005年转让于你的,如果已办理了房产变更登记,则转让行为有效,你已取得房屋产权。你哥哥提出分房的依据应是继承关系,但你父亲尚健在,其拥有自由处分之权限,个人认为你哥哥的主张站不住脚。

应该是你的,不是你哥哥的,其中只有你爸和你妈的努力,和你哥哥应该没关系的,他应得的已经拿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