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财产问题(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02:23:44
如果有一方在婚前贷款买的房子 离婚后怎么分割? (房子是在登记之前买的!) 谢谢了!~

房产系一方婚前购得,应将房屋视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还贷部分,除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自己用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权益。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婚前财产,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共同财产。分割时,房产所有权者,要支付共同还贷的一半给另一方,并同时加付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收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根据最高院的法律解释第十九条 婚姻法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前财产不用分

房子是婚前购买不假,但他是“贷款”。
请问:你们是AA制吗?还是婚前已交齐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