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能不能提走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12:47:49
我们公司2006年12月18号注册,今年开始给我们办保险,有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这个月刚开始扣2007年1-4月的钱,我想知道如果我8月辞职的话,这些保险可不可以让我提走啊?老板要是不让提怎么办啊?有没有相关的政策规定一定可以提走啊?
对 我的意思就是:我想8月辞职,然后到江苏去找工作,把保险从哈尔滨提出来,然后在那找到工作了 再把我原来在哈尔滨缴的保险关系迁移到新单位,这样可以吗? 原单位会不会让牵呢?还有就是我从这边如果牵出来了,到了江苏,要是暂时没找到工作的话,保险关系应该怎么继续呢?要自己交吗?

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是可以取出的(不含单位缴费部分),但是条件非常苛刻。我给你列几条可以取出的条件,供你参考:1、达到退休年龄,未满足缴费15年的条件(退个人账户的全部);2、参保人因故死亡;3、参保人出国定居;4、退休后死亡,个人帐户尚有余额的。另外,农村户口凭辞职回乡证明可以领取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部分。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继续使用,用完为止,不退现金。失业保险金未建账户,不退款。
你的想法不可行。把保险从哈尔滨提出来,根本不可能,没有工作单位,也转移不了。我建议你先就业,然后再考虑转移问题吧。

保险金可以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