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法的问题!急急急急!!!!1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14:58:03
各位律师,朋友;

你们好。小第有事要请教各位,希望大家能给点意见和多多指点!

关于《我们能不能通过劳动法一次拿回健丽内衣有限公司陈福强小计和没有计给我们的加班费吗?》这帖;我们3人商量过才去劳动所告健丽内衣有限公司陈福强的!但那天只有2个人去,其中有一个人因为家里有事所以没有去!我们在提交劳动申请调解书的时候是要3个人一起签名的!但其中有一个没来,本人就在那份调解书上帮没有来那个人签上名,事后没有来哪个人就写了一份授权书给我!现在健丽内衣有限公司陈福强就抓我那个把柄!说我诬告,要把我关到派出所里!他这样做是合法吗?我要承担什么的责任?还有他说拿10万出来和我打官司,非要把我搞掺不可!我现在应该怎么做才好?谢谢,请各位律师多多指教。
那份授权书是他自己亲笔写给我的!会生效吗?
申请仲裁要多小金钱的啊?要不要自己请一个律师的啊?请个律师要多小金钱啊?我们打工的没有什么钱每个月做累死才得几百!现在我们应该怎么半才好?我好乱啊!我们都没有打过官司的啊!好多朋友都劝我,说;算了吧,以前好多人也是这样的啊!斗不过有钱入的拉!打官司是有钱人的游戏来啊!

放心!
1,个人观点:你代替同事在劳动申请调解书签字的行为不是诬告,应该是“无权代理行为”。无权代理的意思是在没有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超越代理权的情况下,以被代理人(你的同事)的名义与第三人进行民事活动。但事后你的同事补写了授权委托书,就视为对你实施的无权代理行为效力的追认。即你代替他签字的行为是有效的,并且可能发生的法律后果也当然由你的同事承担,授权行为有效。
2,内衣公司说你诬告是没有任何法律根据的,只是一种恐吓罢了,不要让公司的这些伎俩阻止你们的维权行为。
3,打官司和经济实力虽然有一定的关系,但不影响到法律的公正裁判,有事实,有证据,有法律依据,钱也不好使。案件诉讼费用最初由起诉方支付,待法院裁判后,由败诉方承担。如果真想打就要有信心,虽然会很费神。
4,具体过程:首先向本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其次,调解不成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不经调解直接申请仲裁);最后,对仲裁裁决还不服向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