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这部分医疗费是否要我承担?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1 01:39:46
前些时候我爱人因驾驶摩托车不慎将一位36岁的妇女撞倒,因当时双方均未报警,事实上此事故属非常轻微的,只是右手臂膀有点摔伤,并在医院里照过片,并未发生骨折,现在问题是:在医疗她的手伤过程中,她的多年就存在的甲亢及糖尿病复发,并已到了危险期,请问除被撞伤外,这些病的医疗费用是否依然要我承担。急切盼望您的热心回答。

好象应该由你承担,毕竟是你把他撞了才引起的,不过你们可以商量一下,让他也承担一部分费用,毕竟他是原来就有这个病,如果费用太高,支付不起的话,就报官吧,让他们来裁决.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