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微量证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1 13:28:06
还有,微量证据是怎么提取的?

我浅谈一下有关见解:

1:所谓微量证据----就是点与面的关系;如一般人不易查觉的嫌疑人用过的水杯,烟头,纸稿,尘痕,墙痕,草痕,树痕,脚印[长,短,深浅],发丝,血迹,等等[侦探学]。-----现场提取。----第一时间---。

2:通过对上述物品的科学鉴定,细密分析;练式连接

并展开----就可以初步认定-----。

这都是电影中的故事传说.....。你说对么。

哥们啊没找到啊 !我也没听说过!

没听说过!!!

在司法实践过程中是按照证据的性质进行的分类,这也称为证据的种类,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视听资料,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而在学理上按照证据的证明力还可以分为:直接证据,间接证据;原始证据,派生证据;本证,反证.学理上的分类被称为证据的分类.

我国刑事法定证据:
1、证据有下列七种:(一)物证、书证;(二)证人证言;(三)被害人陈述;(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五)鉴定结论;(六)勘验、检查笔录;(七)视听资料。

2、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3、1、相关性。英美法系上的相关性,又叫关联性,是指证据必然与待证事实有实质性联系,从而对待证事实有证明作用,“称关联性,指就待证事实,具有得推测其存在或不存在之可能的关系”。相关性是证据的一种客观属性,其根源于证据事实同待证事实之间的客观联系,是基于待证事实作用于客观事物以及有关人员的主观所产生的。因此在办案过程中。司法工作人员应当如实反映证据同待证事物之间的联系并据以确定证据在证明待证事实中的作用,而不能牵强附会地加以联系。由于证据的相关性主要是一个事实问题,在对特定材料是否具有相关性作出判断时,判断者的认知能力和认知方式均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

在诉讼证明中,特定证据对于待证事实所具有的证明作用主要取决于其与待证事实的相关性,相关性判断的作用有二:一是划定被调查证据的范围。对控辩双方而言,提供证据的范围应限定在与待证事实具有相关性的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