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就一直都属于我的工资是共同财产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07:58:57
在婚姻存在这一段时间(92年到现在)我的工资要补一半给她吗?我把我的工资转移给我的子女可以吗?是不是离了婚以后,每个月还要分一半工资给她?
1、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的收入属于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分的是现有财产如房屋\存款以及其他财产.你的工资在结婚后就成为家庭共同财产了.
2、离婚之后她就没有权利主张要你的工资了,如果她生活困难,没有经济来源,离婚时分配财产应该给适当照顾,你可以给她一些帮助.
3你问的:“从结婚到离婚这一段时间我领的工资都要分她一半?”这个问题上面已经说了,再明确一下:不管是你有工资收入还是她有工资收入都是家庭共同财产收入,至于交给谁是你们对共同财产的管理和使用,协商进行。即使一半给了她,还是你们的共同财产,如果她存起来了,那么离婚时就要算共同财产和拿 出来分,你的存款也一样。
4、在离婚前把我的工资转移给我的子女这个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对方发现或者知道可以要求法院把该部分追回进行分配。离婚以后对方知道了也可以重新起诉要求分配该转移的财产。
5配偶有没有工作,有无收入不影响离婚时对家庭共同财产的分配!
你婚前的工资不是共同财产,但婚后的就是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根据上述规定,从结婚到离婚这一段时间你领的工资她都享有一半的财产权利。另外,要纠正楼主的一个错误认识,虽然你妻子是没有经济收入,但她从事家务等家庭劳动同样创造了经济价值,你虽然领工资,但双方实现经济价值的方式不同,不能认为她“抢”你的工资,如果是抢你的工资,那么过去她在家庭为你、为家庭提供的劳动服务,是不是你在无偿占有她的劳动呢?
由于你婚后的工资是共同财产,在离婚前把你的工资转移给的子女必须经过她的同意,否则就是侵害她的财产权利,她可以起诉你,主张这种赠与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