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完合同后公司再私自改合同内容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18:54:19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签合同时看到合同上的第十七点:双方认为需

要规定的其它事项下面是空白的.我当时觉得对我觉得这样的条

例我能接受,我就签字了,结果签完字后,公司拿去劳动局盖章再

拿给我的时候,我发现第十七点原本空白的地方,被密密麻麻的打

上了三点补允内容,其中一点是说到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擅自解

除劳动合同要赔解除合同前一个月工资的三倍.
可是如果我现在跟公司提,口说无凭,我该怎么办????
还有合同上说:合同期限自2007/04/10至2010/04/10止,其中包括

试用期3个月.如果我在4,5,6这三个月提出辞职算不算违约????需不需要赔三个月工资.
还有合同上说:合同期限自2007/04/10至2010/04/10止,其中包括

试用期3个月.如果我在4,5,6这三个月提出辞职算不算违约????
是不是说明我如果在2007/07/10提出辞职不用交三个月的违约金

第一,公司的这种行为如果查证属实的话,真是太过分了,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二,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都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你也不必付出三个月工资的赔偿

试用期离开时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也就不算做违约的,这个为法律规定。
所以不用担心,至于你说的空白地方,可以跟公司先行协调一下

1、首先,依据劳动法的规定: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及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不需对方的同意。但请注意一定要通知到对方,否则对方会有理由要求你赔偿。
2、关于公司这种行为的解决方法:
2.1如果劳动合同你与公司各执一份,则你可以凭你手上的劳动合同来对抗公司的劳动合同;
2.2如公司没有给你劳动合同,则你要想办法弄到原合同,如无法得到,你可以采取录音的方法来证实后面公司所填0的内容并为得到你的同意,再或寻找证人或其它证据来证明。当你得到相应证据后,你可依此与公司进行谈判,如公司执意,你可向工作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进行仲裁(劳动纠纷必须先申请劳动仲裁)解除劳动合同(理由是合同重要条款未能达成一致),如对仲裁不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你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一是单方修改合同,二是公司违反民法、劳动法的规定未将合同交于你一份。

公司需要负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