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帮一位亲戚担保,借款已经到期,信用社在找不到当事人的情况下,要求我爸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07:59:36
我爸爸帮一位亲戚担保,在农村信用社借了2万元钱。借款已经到期,信用社在找不到当事人的情况下,要求我爸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差不多2.3万。我爸现在很着急,试着跟亲戚去联系,联系上后结果对方说没有路费回家,后来我你打电话就一直联系不上了。我爸帮忙担保的亲戚是烂赌鬼,信誉本来就不好,当时骗我老爸担保的(年纪大了,容易上当),事后我们知道都很着急,结果现在对方真的不管了。我家经济本来就不好,老爸身患重病多年,从小学开始家里都是负债给老爸治病,现在更是没钱来帮人去还担保的钱。我那亲戚还有一个儿子在读高中,学费也还欠着。我爸在想能不能通过什么方法,打个申请延期一下付款,因为大家的经济实在困难。我是希望能够通过什么法律途径彻底的解决,不然就是延期了,对方人都不露面,摆明是不管了。希望哪位高人指点一下小女子,感激涕零,万谢!
协商肯定是没用的,对方人都不露面,我老爸希望对方能够过来,把利息付清了,再办下续借,这样也就暂时过去了。可现在都联系不到人了。
如果我们去申请,把贷款转到我家人头上,就是我们承担了担保责任了。那事后,我们可以向亲戚去追索这笔款吗?通过什么法律途径呢?

如果对方一直这样的话信用社肯定将你的亲戚和你的父亲一起起诉到法院要求你父亲承担保证责任。不管你父亲是否被骗只要他在保证人上签字了肯定是要付担保责任承担2.3万元的贷款的,承担完了之后可以向你的亲戚追偿。 鉴于你亲戚的情况,短时间内是不会有钱还你父亲的。如果你家里特别困难,想延期的话可以试一下用你家人的名字再贷款,用新贷还旧贷,那样你家只要支付利息就行了。当然这样做信用社一般不会批,只能试一下了。除此之外没有更好的颁发了。

我国担保法明文规定 第十三条 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担保人的责任:当债务人未履行义务时,担保人就要承担所担保范围内的义务担保人的责任只是在主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的情况下才要承担连带偿付责任。

担保人所付的法律责任分为两种:
一、一般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二、连带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
撤消担保人的责任: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

我国担保法规定,保证的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及连带责任保证。
一般保证是指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前,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在连带保证中,债权人 在合同届满 可以向债务人和保证人 要求清偿债务。

照你说的,你爸爸在担保合同中 可能 没有约定是一般保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所以我认为,你爸承担的是 连带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