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还未建好,老板就限时要求购买者必须交完钱,这合不合当时的法律和规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2 15:42:00
这问题是说,我们已经按老板的要求,于今年4月份以前按房价的30%交了,接下来他又要求我们在3个月以内全部交完,而房子却可能于今年年底才建成。

只要房子更名边成你的。叫你房款是合理的。但是如果黑没更名就 没那必要了

不符合

老板要求现在付全房资,说明他盖房子的钱不够。而实际上房地产商是可以把未建成的楼放在银行进行贷款的,按正常的情况应该是房地产商开好地基后先向银行贷款,建好楼销售给客户,把销售金用来还贷,剩下的是他们的利润。一般房地产商不会跳过这一步的,现在他们直接向客户要钱,要么就是他们在银行已经信誉扫地了,要么就是有其他的目的,总之要防范他们携款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