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能够认定为工伤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13:30:44
2006年8月16日上午10:35许,浙江沙柳集团的冯军骑摩托回家吃中饭途中,因逆向行驶被对面驶来的货车撞倒,事故造成冯学军重伤,病情十分危重。事故认定冯军负主责。
浙江沙柳集团规定吃饭时间为上午11时到11:30,仅有半小时。所以职工一般都在厂部食堂就餐。冯军因为家里有事就提早半小时回家吃饭,偏巧在回家途中出了车祸。这种情况能够认定为工伤吗?

同情,但应该不是,建议你去找个好律师,看看有不有其他办法

算吧。

劳动法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属于工伤,不论劳动者是否有过错

应该属于工伤

应该算是工伤吧!!!不过他提前下班就是早退,公司也有理由不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