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人鉴定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1 03:36:30
事情是这样的,有一次我在上班的路上跟一个女的2个人的电瓶车相互撞了一下,当时因为那个女的说的话实在很难听,我就用手推了她一下,当时我带着老婆,她就往我老婆的头这个打了一下,我看到她打我老婆当时就更加的火了就打了她一拳,然后她就抢我的包说打人不让我们走,后来民警来了之后去了派出所,那个女的去医院验伤,听民警说是手腕这里撕裂性骨折(原因是2个人在抢包的时候她的手可能扭到了),具体医生的报告我没看到,但是我看到她手上上的不是石膏好象是一种固定的东西。后来民警说调解我也承认了男的跟女的动手是不好,也愿意承担治疗费用。对方的家人说让我先拿点钱出来治疗就给了1500元,在派出所里押了2500元,说是等看的差不多了来把事情解决。但是过了快2个多月了,打给民警问怎么样,民警说对方还想要去做鉴定什么的,说对方很麻烦他也有点对他们烦起来了。
我想问一下,对方要做的这个鉴定是不是伤情鉴定,如果是的话撕裂性骨折是算轻微伤还是算轻伤的(听人说撕裂性的话骨头是没有断开的,一般1个多月就可以养好了)。还有就是这个鉴定大概需要多久时间可以好(问民警说他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鉴定好),做这个鉴定有没有一个时间限制的,一直这么拖着也不是个事啊。我现在因该怎么做对自己最有利。

据你所说骨折,其已构成轻伤
轻伤基本上符合故意伤害的条件
公安机关可以立案侦查,若不立案,受害人也可以提起刑事自诉

你说的应该是做伤情鉴定,按照有关规定,她的伤应该是轻微伤,不构成轻伤,所以不会追究刑事责任。当然她总拖着你只能通过派出所给她指定时间去做伤情鉴定,否则拖下去也不是办法。法律对伤情鉴定的申请时间没有明确的规定,只是对做出鉴定的时间做了规定(公安的内部规定),但一般情况按照法律规定人身伤害的起诉期限为1年,所以她拖过了起诉期限对你不是更好?

百分之90%的可能是你被骗了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