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行政合法性原则与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关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17:12:50

怎么感觉象是在做司法考试题目一样啊
不过就简单说几句吧:
一般我们考察一个行政行为,一般都是主要从合法性角度去看的,合理性只是其次。原因在于合法性有明确的规定,而合理性往往是智者见智,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
从行政行为的救济角度来看,行政复议可以同时对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作出决定,也就是说复议可以对不合理的行政行为作出改变;而诉讼则不同,由于司法不能干涉行政权,所以行政诉讼只能对合法性作出判断,合理性只是在存在明显不合理的时候才能由法院作出改变行政行为的判决,其他不合理一律不能干涉。
至于合法性和合理性的关系,就是法律和道德的关系。
是一种现实和理想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