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丈夫感情不合,经常打架,如果离婚,要向法院提供相应的证据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3 13:42:56
和丈夫感情不合,经常打架,我们有个4周岁的女儿,我很想要,可他不给我。我愿意放弃财产,但我愿意要孩子,该怎样办理离婚呢?是不是提出诉讼,要向法院提供相应的证据呢?

他再打你你就报公安,有了公安笔录的家庭暴力证据就向法院诉讼,以他有家庭暴力为由离婚,过错是他,法院就会把大部分财产和女儿判给你。

没错!你要找证据
到医院验伤。有了这些证据对你来说
胜算很大

是你和你丈夫打架 不是你丈夫打你 你应该要考虑到 你的家庭吧 到时候你女儿肯定会有心理方面的 问题 那时候就麻烦了

一般情况下,4岁的孩子应当判给母亲抚养,毕竟母亲在养育孩子方面有一定优势。建议你不要轻易表态放弃财产来换取孩子的抚养权。父亲也有义务承担孩子的生活/教育费用,如果你得到抚养权,你完全有权利要求父亲承担一定义务,法院也应当支持你的请求。
离婚有2种途径,一是协议离婚,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协商一致,就可以直接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比较简单。如果双方协商不一致,就只有上法院了。如果上法院,从现在开始就要注意收集证据,包括家庭 财产、对方的过错等方面的证据。如果想要抚养权,就要证明自己有能力、有优势抚养孩子,年、另外也可以证明对方有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