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发文办理的要求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0 06:49:55
希望答案言简意赅,不要长篇大论,谢谢!

办理程序

1 、各基层党委(总支、直支)的机要员,每月中旬(寒暑假除外)到校党委办公室机要室领取一次上级来文,并履行签收手续。

2 、机要员应在下一次领取文件时,将上次领取的文件退回校党委办公室机要室,并履行注销手续。

办理要求

1 、 领取文件后,机要员立即带回办公室进行登记,并放入专用文件柜(要求铁柜并上锁)保存,不得携带文件回家或到其它地方办事,以防丢失。

2 、 根据文件规定的传阅范围,用专用文件夹,按照“先急后缓、先重后轻、先主后次”的原则,送本部门相关领导传阅。相关领导应在办公室阅读,文件阅完后履行签阅手续,并及时退还机要员。在每天下班前无论文件是否阅完,机要员应把文件夹收回,并放入专用文件柜保存、锁好,未阅完的文件,第二天继续传阅。

3 、 许多上级来文涉及党和国家秘密,机要员要严守保密纪律、严格办文程序、严管机要文件,做好收发、登记、注销、保管、清退等各个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

4 、 机要员调离工作岗位时,各基层党委(总支、直支)应重新指定机要员,并报党委办公室机要室备案。要注意做好文件收发管理的交接工作。